鄞发改投〔2015〕28号关于同意轨道交通3号线与鄞州大道、广德湖路快速路同步实施工程桩基、承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发布机构:投资管理 发布时间:2015-02-15 信息来源:行政许可科

  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函悉。经研究,同意轨道交通3号线与鄞州大道、广德湖路快速路同步实施工程桩基、承台工程项目建议书,具体事项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工程主要内容包括桥梁工程、道路工程、管线综合工程及绿

  化景观工程。其中桥梁工程为承台边线距离轨道结构净距<10米及鄞州大道车站区域的桥梁桩基工程,包括46个承台(含主线、匝道及地面桥梁)、4个桥台、346根钻孔灌注桩;道路工程为实施承台桩基及管线搬迁造成现状鄞州大道开挖后的恢复工程,道路恢复基本维持现状路幅,部分路段横断面稍作调整。

  三、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1474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9638万元),建设资金由宁波市鄞州区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请按有关法规开展招标工作。

  接文后希抓紧办妥相关手续,尽快编制初步设计报我局审批。

  此复。

  附件:建设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书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5年1月29日